1. 請詳細閱讀完本說明書后,再進行操作。
2. 在使用時,設備需要可靠接地,以免發(fā)生危險。
3. 在使用或**停用后再次使用時,需要進行烘爐,烘爐時間共為八小時,應分別設定100℃、200℃、300℃、400℃各烘二小時。
4. 所接電源線、負載線要連接正確,需要要有足夠的線徑,并接好40A的保險。安裝好后,在通電試驗之前,請仔細檢查爐絲接線是否牢固,尤其是不能短路,也不準接殼和接地。熱電偶的正負極要正確連接。如果接反,則在升溫時,溫度顯示值下降。
5. 本儀器在做“灰分"、“快灰"、“羅加粘結"、“揮發(fā)分"等試驗時,應根據要求按“▲" 鍵,增加進程。以使試驗順利進行。另外,也可根據試驗的需要,使用“▲"鍵和“▼"鍵(增加和減少進程)手動調整試驗進程。
6. 當正在開機工作時,一旦儀器產品發(fā)生故障時,應立即關閉電源,停機檢查。重大故障應保護現場,以便故障分析。
7. 使用時, 設定爐溫不得超過額定工作溫度,此時爐絲壽命較長。設定爐溫不得大于工作溫度,以免燒毀電熱元件。
8. 熱電偶不要在高溫時驟然拔出,以防外套炸裂。
9. 禁止向爐內灌注各種液體及易熔解的金屬, 凡附有油質類的金屬材料進行加熱時,會有大量的揮發(fā)性氣體將影響和腐蝕電熱元件表面,使之燒毀和縮短壽命,因此,加熱附有油質類的金屬材料時,應做好金屬材料的密封工作。
10. 應定期檢查接線連接是否良好。
11. 保持爐膛清潔,及時處理爐內氧化物之類滯留物。